大学毕业,我拼死拼活干了五年,终于在工作的城市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,顺手还花了二十万,买下了一个产权清晰的地下车位。
车位买下的第一周,风平浪静。
第二周,噩梦开始。
那天加班到深夜十一点,我开着我的小Mini疲惫地驶入地库,却在我的117号车位上,看到了一辆硕大无比的白色路虎。
车头嚣张地怼着墙,车屁股几乎要撅出线外,像一头蛮横的白色巨兽,霸占着本该属于我的小小领地。
车上没有留挪车电话。
我气得太阳穴突突直跳,但还是压着火,去物业查到了车主——12栋701的李强。
电话打过去,对方醉醺醺的,满不在乎:“哦,停一下怎么了?
不就一个破车位吗?
明天早上我再开走。”
说完,直接挂了。
我对着被挂断的电话,愣了足足十秒。
那天晚上,我在地库里转了三圈,最后只能把车停在路边。
第二天早上,一张鲜红的罚单,喜提。
而这,仅仅是个开始。
1.从那天起,我的117号车位,就成了李强的备用车位。
他高兴了停一下,不高兴了也停一下。
只要他回家时,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了亲戚朋友的车,我的车位就是他的不二之选。
我打过无数次电话,从一开始的“李先生,麻烦您挪下车”,到后来的“李强,立刻把你的车给我开走!”
他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敷衍,变成了后来的理直气壮。
“我说你这小姑娘怎么这么小气?
邻里邻居的,借你车位停一下又不会掉块肉!”
“你一个单身女孩,开个小破车,占那么大个车位干嘛?
浪费公共资源!”
“有本事你报警啊?
你看警察管不管你这种屁事!”
我真的报过警。
警察来了,和颜悦色地做调解。
李强当着警察的面,态度好得像个三好学生:“警察同志,我马上挪,马上挪,真不好意思,下次一定注意。”
警察一走,他转头就对我翻了个白眼,嘴里不干不净地嘀咕:“有病。”
我还找过物业。
物业经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好人,姓王。
他每次都乐呵呵地打太极:“哎呀,林小姐,多大点事儿嘛。
远亲不如近邻,大家互相体谅一下。”
“我已经跟李先生说过了,他保证下次不会了。”
然而他的“保证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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